各系部:
为切实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高层次人才的科研能力,现启动2017年学院专项基金课题的申报,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人资格
有教授职称,博士学位的教职工。
二、 申报项目
教授职称可申报教授专项基金课题。
博士学位可申报博士专项基金课题。
三、 申报要求
1. 填报专项基金申报表
2. 研究周期为一年。
3. 专项基金课题原则上不拟定课题方向。
4. 结题形式为研究成果公开发表后,将成果提交学术委员审核,由学术委员会鉴定结题。
5. 申报表必须于12月10日前,完成申报,将申报表发科研处邮箱:SJPOPSR@163.COM.
科研处
2016年11月25日
附件:专项基金课题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