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6年度四川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四川省新农村乡风文明建设研究中心)项目的公告
受四川省教育厅委托,经四川省新农村乡风文明建设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审核同意,我中心即日起向全省发布2016年度课题指南,并开始受理项目申报。现将项目申报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本中心2016年度课题立项的指导思想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以及中国共产党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和五中全会精神,立足四川新农村建设,坚持理论创新、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并重,通过对新农村乡风文明建设进行系统化、理论化的研究,产生一批在省内乃至在全国有代表性的科学研究成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理论指导和决策咨询服务。
二、研究方向和要求
申请立项的课题要以四川省新农村乡风文明建设研究为基础,紧紧围绕“四川新型农村社区居民道德的提升与践行”、“四川农村健康生活方式的培育与养成”、“四川农村优秀民风民俗的开发与利用”三个研究方向,充分反映本学科及相关领域新的研究高度,力求居于学科前沿,具有原创性或开拓性,避免低水平重复。基础研究应有较强的学术含量和宏观研究的前瞻性,鼓励有较丰富前期研究成果者申报本领域项目;对策应用研究应立足四川新农村建设的实际,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三、项目类别和申报条件
本年度项目设置有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自筹项目。凡四川省内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的教学科研人员,以及政府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均可申报。申报重点项目的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博士学位或主持完成过市厅级以上社科研究项目。申报一般课题的负责人须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或者具有硕士学位。目前主持四川省教育厅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的课题尚未结题的研究者不能作为主持人申报今年的课题。中心接受带项目与经费进入中心立项,并将适当给予经费补贴;中心接受个人或单位自筹经费申报的课题;批准立项的自筹经费课题,与经费资助课题实施相同的管理。
四、成果形式
科研项目的最终研究成果形式,根据实际情况可以是专著、论文或研究报告。凡申报重点项目,其成果形式至少含CSSCI论文1篇,或专著1部。凡申报一般项目,成果形式至少含核心期刊论文1篇。凡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者,报告字数不少于8000字,同时提供县级以上(含县级)党政部门或领导的批示或采纳证明。成果形式为论文或者研究报告者完成时限为一至二年;成果形式为专著者完成时限为二至三年。
五、申报组织
各申报单位应加强对项目申报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审核,确保资格审查、内容、选题等的科学性和可行性以及课题组完成研究任务的充分条件,并签署明确意见。在申报评审中,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申报事宜走访评审专家,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
六、资料报送
申报书由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审查合格、签署意见后汇总,统一报送我中心,本中心不受理个人直接报送的申报书。申报单位须于截止日期前将审查合格的申报书(每项一式5份,其中原件1份、复印件4份)报送四川省新农村乡风文明建设研究中心。申报者须同时将申报书电子文档发送至本中心邮箱。(备注:请通过邮政快递方式函寄本中心)
七、资料下载
八、申报时间
从即日起至2016年4月15日截止(邮件以当地邮戳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九、办公地址、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金周路999号西华大学3教学楼3C-405,四川省新农村乡风文明建设研究中心;
邮编:610039;
办公电话:028-87725686;
电子邮箱:963974478@qq.com;
联系人:尹德志 手机:13699017356, QQ;963974478 QQ群:361812630
四川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四川新农村乡风文明建设研究中心
2016年1月13日
附件1:四川新农村乡风文明建设研究中心2016年度课题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