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内各处室:
为及时、准确、有效统计2013年度学院的科研成果,现将科研成果统计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 学院教职工以系部处为单位,统计资料由系部处汇总后于12月28日以前交科研处。不按时交纳的,视为自动放弃;
2. 科研成果统计时间段为2012年11月25日至2013年12月25日;
3. 科研成果统计时,成果本人应填写科研成果统计表一式两份,复印科研成果资料一式两份作为纸质材料,统计表格、成果复印纸质材料交由系部处,由系部处统一交科研处;各部门在交纸质资料的同时应交由科研成果本人填写的科研成果统计表的电子版本;
4. 统计的科研成果的课题应是已经结题,论文应是公开发表,教材、实训教材、教辅资料应是公开出版有正式刊(书)号;
5. 科研成果统计表可在学院网站科研处下载;
6. 本次统计资料作为科研成果奖励依据,不再另行统计。
附件1:科研成果登记表
附件2:2013年科研成果汇总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