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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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三届司法警官教育论坛的预备通知
2010/06/08 00:00  点击:[]

各有关院校:

为进一步推进司法行政系统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加强司法类警察院校教育教学改革的发展与实践,司法部和全国高职高专教育法律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决定于2010年下半年在四川省举办第三届司法警官教育论坛,由四川省司法厅、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承办。现将论坛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论坛主题:“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与司法警察教育”。

二、论坛研讨的主要内容:

1、司法类警官职业教育贯彻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工作研究;

2、司法类警官职业教育“职业特色”与司法警官院校人才培养定位研究;

3、高等职业教育类型的层次化教育研究;

4、基于工作过程的司法类警官职业教育课程开发建设研究;

5、司法类警官职业教育理论教学标准研究;

6、司法类警官职业教育教学理论研究的基本问题;

7、司法类警官职业教育如何开展实训教学环节研究;

8、司法类警官职业教育“双师型”、“专兼结合”教师队伍建设研究;

9、司法类警官职业教育实施“校企合作、工学结合”模式研究;

10、司法类警官职业院校校内“虚拟”实训场、模拟实训场建设研究;

11、司法类警官的职业培养及考核标准研讨;

12、司法类警官职业院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特点;

13、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学内容与方式研究;

14、司法类警官职业院校国家级精品课程建设经验介绍。

三、举办论坛的时间、地点

论坛暂定于9月份在四川省成都市举办,由四川省司法厅、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举办

四、参加人员

1、全国高职高专教育法律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分委员会委员;

2、被选定大会交流的论文作者;

3、各司法警官职业学院院领导;

4、特邀教育部有关部门的同志和高等职业教育专家、学者。

五、其他有关事宜

1、欢迎各院校积极参与论坛,每个院校只少提交2-3篇论文。

2、请各院校围绕论坛主题和主要研讨内容于7月底前将论文电子版提交给全国高职高专教育法律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教指委将从提交的论文中选定一定数量的论文在大会上交流,其他论文也将汇集成册出版。

3、论坛准备阶段联系人:乔楠、王红;联系电话:010-6520572365205532,传真机:010-6520576665205830;邮箱:qiaonan0801@sina.comwh65205830@sina.com

 

                        

 

 

 二○一○年六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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