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行政系统各单位,院属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司法厅、教育厅决策部署,按照学院“四个围绕四个抓”工作思路和“一二三四”实施路径,结合全省司法行政改革和教育教学创新实际,特发布学院课题申报指南。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要紧密结合四川司法改革与发展实践,围绕学院教育发展中的理论与现实问题开展研究,发挥重点研究基地的引领作用,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充分反映司法改革和高职教育改革的新进展,立足学科前沿,着眼研究的应用实践价值,突出研究的前瞻性,倡导原创性和开拓性研究。
二、课题面向院属各部门和全省监狱戒毒系统公开申报。今年学院与省监狱管理局开展合作研究,另专设监狱课题研究专栏;监狱系统干警和学院教师相互申报学院和监狱系统课题,但不得重复申报。
三、申请者应以课题指南所提示的选题方向和研究范围自行设计具体题目。对于课题指南未涉及的选题,只要符合课题立项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申请者可根据自己的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自行设计。目前主持学院以前课题尚未结题者,不能作为负责人申报今年课题。
四、课题类别:课题设重点课题、一般课题,有较好前期研究基础的课题优先考虑立项。
1.重点课题:申请者应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已获得博士学位,或在实务部门工作五年以上。课题要求在1年内完成。结题成果要求在国家级公开刊物(含主流媒体)发表论文1篇以上,或者专著一部以上,或被省级人民政府采纳的调研报告1份以上。
2.一般课题:申请者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在实务部门工作三年以上。课题要求在1年内完成。结题成果要求在省级公开刊物(含主流媒体)发表论文1篇以上,或被地市(州)级人民政府、省司法厅、省教育厅采纳的调研报告1份以上。
五、学院课题研究时间为1年,经费资助按学院《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科研课题及项目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规定拨付,逾期不能完成的课题将不再拨付后续经费。
六、采用专家通讯评审和会议评审的方式评选本年度立项课题。为保证评审工作的公正性,严格评审纪律,在评审会召开之前,任何单位或个人均不得以任何名义走访评审专家,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
七、申报单位(部门)按要求填写《2021年度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科研课题申报书》(申报表电子文档可在学院科研处下载,一式2份。课题组负责人签字并加盖申报单位(部门)公章,寄送至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科研处,并通过电子邮件发电子版:sjpopcsr@163.com.
邮寄地址:四川省德阳旌阳区庐山北路17号, 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科研处,邮编:618000。
联系人:徐娟,19981657108。
八、申报截止时间:2021年4月5日。
附件: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21年科研课题申报指南
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2021年3月26日
附件:
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2021年度科研课题申报指南
1.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
2.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研究
3.党史学习教育研究
4.天府中央法务区和川渝司法行政合作实务项目研究
5.“四个围绕四个抓”工作思路和“一二三四”实施路径研究
6.司法行政标准化体系建设及规划研究。
7.法治乡村建设研究
8.法治建设评价与考核研究
9.网络空间依法治理研究
10.推进刑罚执行一体化研究
11.完善“减、假、暂”案件办理监督制约机制研究
12.罪犯刑满释放衔接与安置帮教研究
13.罪犯分类、监狱分级制度研究
14.狱(所)地协作机制研究
15.监所区域协作联动机制研究
16.青年干警队伍培养机制研究
17.实战化培训机制和岗位练兵机制研究
18.法治人才培养体系建设研究
19.“数字法治”体系架构研究
20.警院“三个基地”建设研究
21.专业课程教育教学改革创新研究
22. 课程思政建设研究
说明:
1. 本指南是课题研究方向,欢迎根据指南自行设计题目进行申报;
2.欢迎根据自身优势自拟题目进行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