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行政系统各单位,院属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教育重要论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和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对照中央《关于在全党大兴调查研究的工作方案》,加强与有关部门对接,认真落实省司法厅、教育厅决策部署,按照“围绕党建抓队伍、围绕质量抓教学、围绕特色抓内涵,围绕基础抓建设”的工作主线,以警校姓党为思想引领,以立德树人为主业主责,以服务司法行政和经济社会发展为根本方向,以实施“双高”建设和四川司法产教融合实训基地项目为基础支撑,以融入成渝双城经济圈和川渝司法行政合作为创新驱动,结合全省司法行政改革和教育教学创新实际,特发布学院课题申报指南。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要紧密结合四川司法改革与发展实践,围绕学院教育发展中的理论与现实问题开展研究,发挥重点研究基地的引领作用,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充分反映司法改革和高职教育改革的新进展,立足学科前沿,着眼研究的应用实践价值,突出研究的前瞻性,倡导原创性和开拓性研究。
二、课题面向院属各部门和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公开申报。学院教师可采用和司法行政系统其它部门联合申报的方式,共同申报,司法行政系统干警也可以结合司法实践的需求,工作需求,以单位或个人的名义进行申报。
三、申请者应以课题指南所提示的选题方向和研究范围自行设计具体题目。对于课题指南未涉及的选题,只要符合课题立项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申请者可根据自己的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自行设计。目前主持学院以前课题尚未结题者,不能作为负责人申报今年课题。
四、课题类别:课题设重点课题、一般课题,有较好前期研究基础的课题优先考虑立项。
1.重点课题:申请者应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已获得博士学位,或在实务部门工作五年以上。课题要求在1年内完成。结题成果要求在国家级公开刊物(含主流媒体)发表论文1篇以上,或者专著一部以上,或被省级人民政府采纳的调研报告1份以上。
2.一般课题:申请者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在实务部门工作三年以上。课题要求在1年内完成。结题成果要求在省级公开刊物(含主流媒体)发表论文1篇以上,或被地市(州)级人民政府、省司法厅、省教育厅采纳的调研报告1份以上。
五、学院课题研究时间为1年,经费资助按学院《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科研课题及项目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规定拨付,逾期不能完成的课题将不再拨付后续经费。
六、采用专家双向盲审的方式评选本年度立项课题。为保证评审工作的公正性,严格评审纪律,在评审之前,任何单位或个人均不得以任何名义走访评审专家,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
七、申报单位(部门)按要求填写《2023年度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科研课题申报书》和《活页》。课题申报表文件名称以:“申报表+课题名称”方式命名,课题申报活页文件名称:“活页+课题名称”方式命名,活页不得出现申报者姓名,报送申报表和活页请严格按要求格式申报,不符合格式要求,一律视为无效申报。
八、一律采用学院科研管理软件平台申报方式,课题组负责人签字并加盖申报单位(部门)公章制作成PDF文件上传学院科研管理软件平台。校内人员登录学院办事大厅,校外人员科研管理软件平台登录网址:http://www.sjpopc.edu.cn:1888/。(校外人员申报前先联系管理员获取登录账号)。
邮寄地址:四川省德阳旌阳区庐山北路17号, 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科研所,邮编:618000。
联系人:徐老师
八、申报截止时间:2023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