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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社区矫正中心关于申报2015年度科研项目的通知
2015/03/19 00:00  点击:[]

 

四川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社区矫正研究中心
关于申报2015年度科研项目的通知
 
各科研院所、司法机关、专家学者:
《四川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社区矫正研究中心项目2015年度课题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经社区矫正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学术委员会同意,即日公开发布。现将项目申报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2015年度中心项目立项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要“健全社区矫正制度”,以及党的四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制定社区矫正法”为指导思想,以建构中国特色的社区矫正制度。项目内容需紧密围绕社区矫正理论和实践问题开展具有针对性的研究,切实推动社区矫正理论创新、方法创新和观点创新,倡导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研究成果要充分反映社区矫正研究的新进展,要具有前瞻性和原创性,避免低水平、重复性研究。
二、2015年度中心项目分为招标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三类。招标项目必须具有较为系统的理论与实务研究成果,必须以公开出版的学术专著(20万字以上)形式结题,必须在1-2年内完成,中心资助经费为2万元/项;重点项目需要以公开出版的学术专著或三篇以上的学术论文(含中文核心期刊2篇以上)或被省级以上政府采纳的研究报告(咨询建议)等成果形式结题,中心资助经费为1万元/项;一般项目需要以学术专著或三篇以上的学术论文(含中文核心期刊1篇以上)或被市(州)级以上政府采纳的研究报告(咨询建议)等成果形式结题,中心资助经费为6000元/项。
中心同时资助博士学位论文、硕士学位论文。博士学位论文给予1万/项资助,但必须在提交的学位论文中标注“本论文受到四川省社区矫正研究中心资助”,并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以上。硕士学位论文给予6000元/项的资助,但必须在提交的学位论文中标注“本论文受到四川省社区矫正研究中心资助”,并在省级以上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以上。
招标项目和重点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或三级以上法官、检察官以及其他相当于该级别以上资历的专家学者。否则,须有两名具有相应资历的同行专家推荐。
四、《指南》条目一般只规定研究范围、研究方向和研究重点,申报人要自行设计具体题目,没有明确的研究对象和问题指向的申请不予受理和立项。只要符合前述立项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鼓励申报人根据自身的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申报自选项目。自选项目与按《指南》申报的选题在评审程序、评审标准、立项指标、资助强度等方面同样对待。无论是按《指南》拟定的选题还是自选项目,项目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
五、受理申报时间从即日起至2015年3月31日止。申报单位务必于截止日期前邮寄或者送交申报书(每项一式5份,其中1份原件,4份复印件,须用A3纸双面复制,中缝装订,活页夹在申报书内),同时发送相应的电子文档及项目负责人详细联系方式至本中心邮箱,逾期不再受理。
 
中心地址:宜宾学院法学院四川省社区矫正研究中心
邮政编码:644000
    话:0831-3548183
    址:http://dep2.yibinu.cn/xsfxyjs/news_l.asp?id=3
电子信箱:sqjzyjzx@163.com
 QQ    群:397049540
联 系 人:王小丽(18780691198)
肖乾利(13036509618)
 
              四川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社区矫正研究中心
2015年1月5日

附件:1.2015年科研课题指南  点击下载此文件

         2. 2015年科研课题申报书 点击下载此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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