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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科研骨干的通知
2021/03/31 15:48  点击:[]

院属各部门

为加强学院科研工作,提升教师科研能力,经院领导同意,学院拟建立科研骨干资源库,现将科研骨干推荐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一)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较强的社会责任感、较深的学术造诣的学者。

(二)具有讲师及以上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精通专业知识、科研能力突出,在其专业领域享有一定声誉。

(三)在科学研究成果中获三级以上奖项,或在教学成果奖中荣获过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承担过省教育厅或省司法厅科研项目及以上,学院科研项目立项并顺利结项的。

二、推荐程序

(一)组织推荐。院属部门根据推荐条件,筛选推荐人选,并组织填写《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科研骨干推荐表》一式两份。所在单位签署推荐意见并盖章后,于410日前报科研处

(二)资格审查。科研处将根据推荐条件,对推荐人选进行审查,确定科研骨干名单;

三、其他说明

(一)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从推进学院科研繁荣发展的大局出发,严格把关,择优推荐,确保推荐人选质量。

(二)各部门在推荐过程中要做好组织指导工作,确保申报人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对材料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要严格把关。

(三)此次推荐,各部门不设名额限制,不受是否是授课教师限制,符合推荐条件的,均可推荐。

推荐表电子版发科研处邮箱:SJPOPCSR@163.COM

联系人:徐娟  联系电话:19981657108


附件: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科研骨干推荐表



科研处

2021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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