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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关于举办“2011年高等教育国际论坛”正式通知
2011/09/15 00:00  点击:[]

 

高学会[2011]23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委员会(教育厅),高等教育学会,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各分支机构:

 

  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实施的关键一年。《教育规划纲要》明确指出,提高质量是高等教育发展的核心任务,是建设高等教育强国的基本要求;突出强调高等学校要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升科学研究水平,增强社会服务能力,优化结构办出特色。今年424日,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清华大学建校100周年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指出我们必须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加快从教育大国向教育强国迈进。其中,不断提高质量,是高等教育的生命线,必须始终贯穿高等学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各项工作之中。为贯彻《教育规划纲要》和胡锦涛总书记的讲话精神,研究探讨质量提升战略,建设高等教育强国,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确定以“质量提升与建设高等教育强国”为主题召开2011年高等教育国际论坛。在今年3月份预通知的基础上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论坛主题及举办单位

  论坛主题:质量提升与建设高等教育强国(参考论题见附件1

  主办单位: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和重庆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高等教育学会、重庆大学和西南大学;

  国际协办单位: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教育委员会和英国文化协会;

  国内协办单位:西南政法大学、重庆师范大学和重庆邮电大学。博士生论坛承办单位为华中科技大学、重庆大学和西南大学。

 

  二、参会人员

  教育部和地方教育行政部门有关领导,高等学校有关领导,高教研究机构负责人,高等教育界知名专家学者及相关研究人员,高等教育学博士生;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教育委员会政策研究专家,部分国家和地区高等教育研究专家学者;中国高等教育学会“遵循科学发展,建设高等教育强国”重大研究项目课题组有关人员。

 

  三、会议时间地点

  论坛定于20111022-24在重庆举行,会期3天。22日全天报到,23日为主论坛,24日举办分论坛同时举办博士生论坛,2418:00时以后可离会。

  会务费每人600元。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地 点:重庆君豪国际大酒店(重庆市江北区北滨路368号),地址图、酒店电话、会务组接站安排详见附件2

 

  四、联系方式

  拟参会代表需填写“2011年高等教育国际论坛正式通知回执”,并于105日前发电子邮件至:guojiluntan2011@163.com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100082北京市海淀区文慧园北路10号中教仪楼)联系人:范笑仙010-5989329813611006036,负责嘉宾及会议代表;高晓杰 010-5989329613581845709,负责博士生及外宾。

  重庆市高等教育学会(400015重庆市渝中区桂花园路12号)联系人:刘颖13709430459023-63862385;张健13508377918023-63622371(兼传真)。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  重庆市人民政府

                     二0一一年八月一日

 

   2011年高等教育国际论坛正式通知回执会议参考议题会务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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